索引號:010808417N/2022-00628 | |
發布機構:寶雞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22-07-22 09:52:51 |
名??稱:對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377號提案的答復函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號:寶政函〔2022〕49號 |
類別:A
簽發人:賈珉亮
張勤俊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隴縣文物保護工作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議>的提案》(第377號)收悉?,F答復如下:
(一)關于“協調省委編辦加快隴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隴縣游客服務中心機構審批”的建議經市縣多方協調,2021年7月16日,市委編辦印發了《關于隴縣旅游服務中心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批復》(寶編辦發〔2021〕57號),同意在隴縣博物館加掛隴縣游客服務中心牌子,并調整增加相關職能和編制。隴縣縣委編辦按照批復有關要求,下發《關于隴縣旅游服務中心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隴編辦發〔2021〕14號),在隴縣博物館加掛隴縣游客服務中心牌子,并調整增加旅游服務職能。調整后,隴縣博物館(隴縣旅游服務中心)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2人。
(二)關于“協調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出臺一般文物保護遺
址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的界定標準”的建議
目前,陜西省對一般文物保護遺址及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出臺了相關規定依據,但對建設控制地帶的界定標準還未出臺相關依據。全國僅四川省出臺了建設控制地帶的界定標準。下一步市政府將積極對接省級文物部門,匯報我市一般性文物建設控制地帶的界定情況,爭取早日出臺相關界定標準。
近年來,市政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大力推進田野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對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設置界樁、更換標志碑,對劃定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做出標志說明。
再次感謝您對寶雞文物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寶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